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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冈日报讯 (记者汪秀玲 通讯员钟大亮)7月7日08时至7月8日11时,黄州、浠水、罗田、英山、蕲春北部降水已达30-80毫米,局部100-180毫米。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,7月8日下午至9日白天,黄冈中北部仍有大到暴雨、局部大暴雨,伴有雷暴大风、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,过程累计雨量40-80毫米、局部120-200毫米;最大小时雨强40-60毫米,短时阵风可达8-10级。根据《黄冈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》相关规定,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7月8日12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(暴雨)Ⅳ级应急响应。
启动气象灾害(暴雨)Ⅳ级应急响应后,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《黄冈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》,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。要主动防范和及早准备,强化会商研判、信息发布和值班值守。确保制度、人员、装备和应急各项准备到位,整装待发、随时待命、确保雨情、险情和灾情报送渠道快速畅通,突发情况应对处置及时有效。要做好强降雨、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,防范中小河流洪水和地质灾害风险,自然资源、住建、水利、农业、文旅、应急管理、电力和通信部门要对地质灾害、城市运行、旅游景区、水产养殖业、电力和通信领域开展风险管控和临灾避险,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,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,一旦发现苗头,要果断组织人员转移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;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,切实履行监管职责,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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